杨晋专栏 | 新闻报道的奥运权益保护规则
无论国际奥委会还是一届奥组委,都会张开双臂拥抱媒体、善待媒体。因为只有媒体的充分、持续报道,奥林匹克运动才能得以蓬勃发展。但出于保护知识产权和品牌塑造的考虑,奥林匹克专有标志和名称又有一套非常严格、完整的运行规则。
如何让媒体在每一篇报道、每一个页面、每一个视频画面或每一个APP上既能自由充分地报道奥运,又能规范使用奥林匹克的专有标志和名称,需要给予清晰的操作指引。本文正是为回答这个问题写就的。
总地来说,记者和编辑朋友要记住两个原则:一是要注意不要把奥林匹克相关的标志拆分、歪曲、篡改等变形使用;二是要注意不要把奥林匹克的报道和其他商业宣传的内容关联起来。我用国际奥委会在里约奥运期间出台的规范示例加以说明。
第一,关于不要把奥林匹克相关的标志拆分、歪曲、篡改等变形使用,需要遵照国际奥委会和奥组委官方的标志使用标准进行操作。
比如奥林匹克五环图案标志,正确的使用是这样的:
而错误的使用则各有各的不同:
第二,关于不要把奥林匹克的报道和其他商业宣传的内容关联,这里的规则就比较多了,大体上分为图文报道和视频报道两个方面。
在图文报道方面的主要规则是:
关于文字报道
总的来说,新闻媒体为报道涉奥新闻或者传播涉奥信息,在报纸、期刊、互联网等媒介中使用奥林匹克专有标志和名称,当然是没问题的。比如如下使用:
但是,这种使用不能用于商业宣传某企业或与某企业或企业特定行为形成关联,除非该企业是奥林匹克支持者。特别需要指出的是,这种使用上的限制,包括做报道的新闻媒体自身。
2.关于图片报道
规则与文字相同,新闻媒体为报道涉奥新闻或者传播涉奥信息,可以在图片中出现奥林匹克专有标志和名称。
但是,无论是图片还是图片附随的文字,都不能用于商业宣传某企业或与某企业或企业特定行为形成关联,除非这个企业是奥林匹克支持者。
3.关于域名和社交媒体账号奥林匹克专有名称的使用
新闻媒体不能将奥林匹克专有名称作为主域名,也不能将奥林匹克专有名称在社交媒体上使用。但新闻媒体可以为报道涉奥新闻或信息,在新闻媒体主域名下单独使用奥林匹克专有名称为子域名。
4.关于APP图形界面
对于APP图形界面,涉奥专有标志的使用以及“奥林匹克”“奥运会”“奥林匹亚”等专有名称的使用都是禁止的,比如下列使用:
但像“主办城市+主办年份”是可以应用于APP图形界面的,只要这种使用要和媒体的名称以及“报道”“新闻”等词汇一起使用。比如:
5.关于奥林匹克专有标志和名称在页眉和页脚的使用
由于页眉和页脚往往是商业广告出现比较多的地方,所以奥林匹克专有标志和名称不能出现在这些地方,但可以出现在文章的中间。
6.关于在涉奥新闻或者涉奥信息页面能否出现非奥林匹克支持者的广告
答案是肯定的,但要在页面设计上做明确的区分,不能把文章和广告内容混在一起,比如:
7.关于新闻媒体能否为奥运会做副刊或者专刊
答案也是肯定的,但是此副刊或者专刊不能被读者认为是长期或者连续存在的,也不能被任何非奥林匹克支持者赞助。
8.关于在版面上显示奥林匹克相关链接
原则上,显示的奥林匹克相关链接只能出现在纯文本页,且在该页面不能出现任何非奥林匹克支持者的广告。
在视频报道方面的规则针对的是非持权转播商:
1. 新闻媒体可以在报道涉奥新闻或者传播涉奥信息的视频中使用奥林匹克专有标志和名称,但这种使用不能与奥林匹克之外的内容产生关联,比如将奥林匹克专有标志在介绍世界单项体育联合会组织的比赛报道上使用,再比如在报道综合体育新闻时概括使用奥林匹克专有标志和名称。
2.在报道出来的视频画面上,不能使用奥林匹克专有标志,既不能单独使用奥林匹克专有标志,也不能和媒体自身的标志组合使用。
3. 在报道出来的视频画面上,不能再出镜人员的服装、徽章、使用的话筒以及其他被展示出的工具上出现奥林匹克专有标志和名称。
4.非持权转播商在报道奥运时,不能在演播室展示奥林匹克专有标志和名称,也不能在报道的视频画面上标示这是直播的奥运会赛事节目,因为这些行为会使观众误认为报道的媒体是持权转播商。
5.关于奥运视频节目的冠名,非持权转播商是不能使用奥林匹克专有标志和名称的,也不能征集任何赞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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